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將繼續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
在短時間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以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解讀,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成為焦點中的焦點。提升機械網小編認為,針對于我們農機行業來講,無疑是對農機合作社、農機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利好!兑庖姟饭苍5個方面提及到“農機”,提升機械網小編篩選后供農機行業同仁閱覽:

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融合發展。支持發展規模適度的農戶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鼓勵農民以土地、林權、資金、勞動、技術、產品為紐帶,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積極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依法組建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開展農產品加工流通和社會化服務,帶動農戶發展規模經營。培育多元化農業服務主體,探索建立農技指導、信用評價、保險推廣、產品營銷于一體的公益性、綜合性農業公共服務組織。大力發展農機作業、統防統治、集中育秧、加工儲存等生產性服務組織。發揮供銷、農墾等系統的優勢,強化為農民服務。促進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建立產業協會和產業聯盟。
完善財政稅收政策。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支持力度,針對不同主體,綜合采用直接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定向委托、以獎代補等方式,增強補貼政策的針對性實效性。農機具購置補貼等政策要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加工流通、直供直銷、休閑農業等,實現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擴大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機制創新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經營性服務組織開展公益性服務,建立健全規范程序和監督管理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農林牧漁和水利等生產性服務。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打造服務平臺,為周邊農戶提供公共服務。鼓勵龍頭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創建農業高新技術企業。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農民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各級財政支持的各類小型項目,優先安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組織等作為建設管護主體,強化農民參與和全程監督。鼓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工商資本投資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建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建倉儲烘干、晾曬場、保鮮庫、農機庫棚等農業設施。支持龍頭企業建立與加工能力相配套的原料基地。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重點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鎮和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設電商平臺基礎設施,逐步帶動形成以縣、鄉、村、社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絡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所用生產設施、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按農用地管理。各縣(市、區、旗)根據實際情況,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優先安排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并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較快、用地集約且需求大的地區,適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的用地指標,優先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生產經營。允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盤活現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新產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和節水獎勵機制,在完善水價形成機制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獎補。
改善金融信貸服務。綜合運用稅收、獎補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建立健全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確保對從事糧食生產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信貸擔保余額不得低于總擔保規模的70%。支持龍頭企業為其帶動的農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市場化林權收儲機構,為林業生產貸款提供林權收儲擔保的機構給予風險補償。穩步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和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積極推動廠房、生產大棚、漁船、大型農機具、農田水利設施產權抵押貸款和生產訂單、農業保單融資。鼓勵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步擴大農民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試點。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直報系統,點對點對接信貸、保險和補貼等服務,探索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對符合條件的靈活確定貸款期限,簡化審批流程,對正常生產經營、信用等級高的可以實行貸款優先等措施。積極引導互聯網金融、產業資本依法依規開展農村金融服務。
擴大保險支持范圍。鼓勵地方建立政府相關部門與農業保險機構數據共享機制。在糧食主產省開展適度規模經營農戶大災保險試點,調整部分財政救災資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險覆蓋面和理賠標準。落實農業保險保額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創新“基本險+附加險”產品,實現主要糧食作物保障水平涵蓋地租成本和勞動力成本。推廣農房、農機具、設施農業、漁業、制種保險等業務。積極開展天氣指數保險、農產品價格和收入保險、“保險+期貨”、農田水利設施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試點。研究出臺對地方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的中央財政以獎代補政策。逐步建立專業化農業保險機構隊伍,提高保險機構為農服務水平,簡化業務流程,搞好理賠服務。支持保險機構對龍頭企業到海外投資農業提供投融資保險服務。擴大保險資金支農融資試點。穩步開展農民互助合作保險試點,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互助合作保險模式。完善農業再保險體系和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為農業保險提供持續穩定的再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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